根据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的方针、政策、条例、法规,制定全市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,并组织实施;负责各级各类职业教育、成人教育的宏观调控,统筹管理,协调指导工作;与计划、人事、劳动部门协调,做好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;负责职工岗位培训,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,农村后备干部培训和农业产业化培训工作;负责中专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民办中专、民办高中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与管理工作;负责职业中专、职业高中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、毕业证书验印、发证工作;负责职教成教干部、教师培训提高工作;负责配合劳动部门发放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劳动就业证书工作。
联系电话:21311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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